交话费按月最低消费标准消费,手机消费者就可以免费领取手机了,这是电信营业厅一贯营销手段。然而对于家住武汉电信武汉市江岸区的刘先生来说,面对实惠却显得很无奈:业务合作到期了,想降低资费继续使用靓号,反被营业厅告知不能降低资费还得要求多缴话费,否则就得废号。
2010年9月,刘先生来到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营业厅办理存费送手机业务,缴纳了3980元话费后,营业厅送刘先生摩托罗拉手机一部,按规定每月消费219元,直至2013年3月。同时,该营业厅称,如果多存话费就可以选尾数999的手机号码。于是,刘先生又存了2000元话费,选择了现在使用的133xxxxx999的号码。
据刘先生介绍,因为办理的业务到期了,今年3月14日,刘先生去该营业厅办理到期解除捆绑,并要求降低资费业务,却被电信营业厅告知不能降低资费。
江大路营业厅给出的理由则是,刘先生使用的手机号码属于靓号,不能降低资费业务,要么继续使用现在的每月219元的最低消费套餐,要么选择289元或以上每月最低消费套餐,方可使用该号码,否则就得废号,刘先生对记者说。
3月18日,刘先生向记者透漏,当时办理业务选号的时候,自己的一位朋友也办理了该业务,但是他的朋友资费套餐却是可以降低的。刘先生对此很恼火:合作到期了,自己买的手机号居然不能自己做主选择资费了,本来强行限定使用期限就不符合规定,自己也认了,关键是自己不选择更高消费套餐使用就得废号了。无奈,刘先生目前只好保持原来最低219元的消费套餐继续使用。
随后,刘先生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,并专门拨打10000咨询情况,客服人员则回答:“这是我们内部规定,希望理解”。
不选更高消费套餐使用就得废号,这是内部规定?关于网友反映的情况,本网将继续关注,追踪报道。(李如胜)
附:投诉内容
我是家住武汉市江岸区的刘先生,我要投诉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营业厅吃“霸王餐”,自己买的手机号不能自己做主选择资费,不选高套餐使用费就得废号,否则就得废号。
2010年9月,我到武汉市江岸区的江大路营业厅办理存费送手机业务,缴纳了3980元话费后送摩托罗拉手机一部,规定按219元每月消费至2013年3月,并称多存话费可以选尾数999的号码,于是我又存了2000元话费选择了现在使用的133xxxxx999的号码。昨天去江大路营业厅办理到期解除捆绑,并降低资费的业务被告知我用的属于靓号,必须选择289元以上每月消费的套餐。我当时就觉得上了套,欲罢不能了。本来强行限定使用期限就不符合规定,我也认了,关键是我不选择更高套餐使用费就得废号了,我买的号居然不能自己做主选择资费了。我打过关于电信投诉的所有电话,回话都一样“这是我们内部规定,希望理解”。谁理解我们这些消费者呀。难道就没个限制电信当霸王的部门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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