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移动通讯 > 移动互联 > 正文

中移动失意OTT:一提微信每个人都叹气
2013-08-22 09:28  证券日报  马 燕  我要评论()
字号:T|T

中移动员工告诉记者,易信、微信在公司内部都属于比较敏感的话题,提这个话题领导都不太高兴

谁都知道,微信对中移动造成的压力最大。现在又来了个易信,中移动压力倍增。

一谈微信就叹气

面对易信与移动、联通互联互通这张牌,中移动怅然若失。有中移动员工在与《证券日报》记者交流时认为,中移动自己的即时通讯工具飞信,在开始时也是有很大优势的,但就是没有放开与电信和联通的互联互通,后来虽然改进,但为时已晚。

就在去年,飞信还仍可以与微信一较长短,但现在,却已经很少再被人拿来与微信比较了。而当微信与易信正打得火热的时候,有媒体报道传中国移动旗下公司飞信业务遭遇大裁员,裁员的原因可能与近期飞信业务丢失亿元大单有直接关系。

原本指望重构飞信在OTT业务上有所作为的中移动,如今也只能默默叹气。

有中移动内部员工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,易信、微信在中移动内部都属于比较敏感的话题,提这个话题领导都不太高兴。“因为一谈这个问题,每个人都叹气,还有什么可说的呢,索性都不讨论这些了”。

中移动正处痛苦期

在华创证券TMT首席分析师马军眼中,现在的中移动正处在痛苦期,就看能不能熬过去了。

近日发布的中移动2013年上半年业绩显示,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收3031亿元,同比增长10.4%,净利润631亿元,同比增长1.5%。中移动已然陷入低增长的泥潭。

有分析认为,从短期来看,中移动业绩仍将继续下行。体量庞大、用户增长和话音业务增长接近天花板、APRU值持续走低等诸多因素,都让中移动的盈收和利润增长越来越难以持续。

而3G业务已经成熟,拥有更多优质终端支持,用户基数更少的联通和中国电信,已经逐渐消化3G补贴的早期负作用,展开更大力度的市场争夺,这也逼迫中移动不得不加大营销成本,进一步降低利润率。此外,OTT也在让形势雪上加霜。

联通电信夹击中移动

“进军OTT业务是运营商必然的选择。不切入OTT业务,对于运营商来说就是等死”,马军直言。

联通和微信联姻,网易和电信携手,唯有中移动按兵不动。中移动相关负责人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,公司目前没有什么举动。

而中移动迟迟没有与OTT厂商合作,在马军看来,不是它不做,而是还在探索一个更合适的模式。“中移动拥有庞大的用户数,如果贸然与OTT厂商合作,从收入上来说,对中移动基础业务冲击非常大。中移动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,平滑过渡”。

而联通和电信正是抓住了中移动网络承载压力的窗口期,尽可能地抢占先机,获得现实的实惠。

马军预测,在联通和电信的夹击下,中移动不久的将来可能也会推出类似的一种模式。但结合中移动目前的网络承载状况,合作之路又不能走得太急。

他认为,不论是从战略导向还是内部整个经营决策得失上,中移动肯定讨论过无数次。“我从来不相信运营商缺乏这方面的考虑,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想得非常清楚,只是在权衡得失”。

阿里巴巴是最佳选择?

有分析建议中移动在做好智能管道同时,借助资金优势,通过大规模并购、入股等资本方式,掌控更多OTT资源。而中移动董事长奚国华此前的讲话也表明,中移动应该已有这方面考虑,后续可能在互联网领域展开大规模的资本动作。

马军认为,如果LTE网络真的能在两年之内建成,中移动毫无疑问会大力发展流量经营。

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,在与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谈到中移动的出路时,为中移动支了一招。他认为,从最近处着眼,中移动最佳的方案就是选择与阿里巴巴全方位合作,特别是支付领域,因为支付最相关的就是电子商务。阿里巴巴手里正好缺一张移动的牌,如果中移动能抓住阿里巴巴,可以很简单就扭转形势。

而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的一份内部邮件正将旗下一直低调的移动社交平台“来往”推上台前。

阿里巴巴鼓励员工使用推广自家即时通信软件“来往”,对内发起“谁来往好友多”活动,第一名将获10万元现金奖励。业内认为,看着微信坐拥4亿多用户,易信又强势出击,阿里巴巴不能再淡定了。此次阿里巴巴采用类似当年开心网走红的熟人推荐模式,是希望快速获取市场知名度和份额。

马军认为,中移动在现有财务不要出现过分扰动的前提下,要寻找合适商业模式前进。

新闻热线:010-68947455

关键词: 中移动 微信

责任编辑:新闻中心

我要评论

已有位网友参与评论

本类最热

科技视界

网站地图

牛华网

华军下载 | 牛华网 | 盒子 | pcsoft | 论坛

实用工具

关于我们 | 新闻投稿 | 软件发布 | 版权声明 | 意见建议 | 网站地图 | 友情连接 | RSS订阅 | 总编信箱 | 诚聘英才 | 联系我们

苏ICP备11016551号-2  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1号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:于国富律师

Copyright (C) 1997-2012 newhua.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