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营商一直没有停止整治垃圾短信,但囿于现有的管理体制与考核机制,这种整治多浮在面上。
文/王云辉
昨天傍晚,在一个运营商的朋友群里,听到了一个“笑话”。
笑话说,有运营商的员工,在北京金融街的总部大楼里打电话,突然电话断了,然后手机有数秒钟搜不到信号,接着就接到了两条房地产的垃圾短信广告。
“杀到运营商门口了,这是垃圾短信的逆袭啊!”运营商的朋友如此总结。
【伪基站的逆袭】
这是被“伪基站”劫持的典型征兆。
简单科普一下,“伪基站”就是强行屏蔽附近的基站信号,让用户手机不得不重新寻找信号,然后把自己伪装成基站,借机向用户发送垃圾短信。
如果说,很多与运营商内鬼合作,或是通过其他技术手段发垃圾短信,像是生怕被人发现的“小偷”,那么“伪基站”就像土匪,简单,直接,暴力,绕开所有监管,直接把内容塞进受害者的手机。
而且,伪基站很容易上手,一辆面包车,一台电脑,一台伪基站,就是一个流动的垃圾短信站。
只不过,这样的手段,同样可能被技术监测到,所以,“伪基站”过去只敢流窜作案,坐在车上满城跑,绕开公安局、运营商等“衙门口”,发一会儿,停一会儿,打一枪换一个地方。
而现在,甚至连运营商总部都被“伪基站”攻击,在运营商员工看来,绝对算是红果果的挑衅。
这个笑话,让我再一次想起来,好几年前的一个场景。
当时,是一个信息产业部(当时工信部还尚未成立)召开的,专门讨论净化市场环境的会议,其中一个重点议题就是治理垃圾短信。结果,轮到某运营商的一个副总裁上台发言时,他的开场第一句话就是:“在刚才上台之前,我又收到了1条垃圾短信。”
【治理为何失效】
事实上,这么多年来,我已经见过无数轮的垃圾短信治理行动。其中,有工信部主导的,有运营商主导的,甚至有工信部、公安部等多个部委共同联手“严打”的。
但这些行动的结果无一例外:市场被净化短暂时间,然后死灰复燃,甚至愈演愈烈。
为什么?
很多人把原因归结到运营商不作为,甚至参与作恶。
这是主要原因之一,但并不是恶之根源。
直到现在,短信在运营商的总收入中,依然只占据非常小的比例;垃圾短信的舆论影响,却让运营商极为被动。所以,仅从利害考虑,我所认识的所有运营商中高层,都是属意打击垃圾短信,而不是保护它。
在运营商这个层面,作恶者多见于中低层,一方面迫于KPI的绩效考核,一方面受诱惑于个人利益,才屡有损公肥私,侵犯用户权益的行径。
对此,运营商一直没有停止整治。但囿于现有的管理体制与考核机制,这种整治多浮在面上,或止步于部分领域、部分时段。在少数人被处理同时,始终无法从体制上消泯内鬼参与作恶的空间。
无奈之下,运营商甚至不得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,发现一个业务被利用,往往就直接把整个业务停掉。比如近期,甚至很多正常的验证码信息都已经被屏蔽。
甚至于,有的运营商,最近借助了密集批评垃圾短信的外部舆论,才得以突破内部阻力,展开更大规模的、更严厉的清理审计行动。
但可以预计,这种清理会有效果,但依然只能治标,无法治本。
【利益根源】
究其原因,在于利益与风险的高度不对称。
直到目前,垃圾短信仍然是中国到达率最高,转化率最高,到达速度最快,而且成本最低廉的广告方式之一,综合性价比远胜于电视,报纸,乃至于各种电线杆、楼道口的小广告。
最近,工信部下调了短信和彩信的网间结算资费。这一政策有利于老百姓获得更低廉的资费,但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,它也将进一步促进垃圾短信的更加繁荣——因为垃圾广告的成本更低了。
当然,对于“伪基站”发送者来说,除了不断上涨的汽油费用,他们甚至已经无需任何后期成本。
与此同时,垃圾短信发送者几乎没有风险。
直到现在,垃圾短信的治理责任,主要仍由运营商负责。但实际上,作为企业,运营商是没有执法权的,除了罚款之外,最多是把重大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,但那样的流程很难普遍化。
而执法机关也同样尴尬。垃圾短信与其他网络犯罪一样,普遍的特点是单一案件的案值极小,而且犯罪者往往采取异地犯罪方式(比如用广东的号码,在四川发垃圾短信诈骗,用山东办的银行卡接收赃款,再转账给山西的同伙,由一个陕西人在云南的银行取现),导致办案流程复杂,且办案成本高,所以往往难以立案追查。
甚至于,对于垃圾短信的相关立法,至今也仍然滞后。
既然如此,几乎没有风险的暴利生意,谁不想做?
今天严打,明天来做;抓了张三,李四来做;只要利益空间还存在,利益链条还没有斩断,再严的治理也只能无功而返。
【断根之计】
那么,应该怎么做,才能真正让垃圾短信断根呢?
我以为,有三种可能:
第一种可能,是出现另一个成本更低,到达率更高、更快、收益转化更高的广告方式,最终需求迁移。但这种可能性过于渺茫,而且即使出现了,也只会是分流,不会是彻底替代。
第二种可能,是运营商或第三方,通过大数据的方式,进行精准的用户分析与广告匹配,让超过90%的垃圾广告短信,都发送给正好需要这类信息的用户,这样既不会让用户感觉到被骚扰,也能够创造更高的广告效率与价值。
这个方式的技术并非不可实现,但因为可能直面侵犯用户隐私风险,加上垃圾广告的舆论压力,所以运营商一直不敢轻涉雷池。
第三种可能,是从发送的利益关联方入手,直接打击垃圾广告的受益者,斩断利益链,压缩利益空间。
这是目前相对最具操作性的可能。我不久前曾在文章《走,去新西兰发垃圾短信!》中,对此进行了极有意思的讨论。你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科技杂谈(keji_zatan),并回复数字153查看。
当然,就目前来说,如果要执行第三种可能,我们还并不具备完整的基础,比如立法仍有空白,执法过程仍需细化,等等。
但可以确定的是,只有从立法、执法等各个层面都配合与发力,才有可能真正根除垃圾短信。
如果只寄希望于几家运营商,就想做到这一点,那只能是扯淡。
最后,附上2013的12月24日,工信部部长苗圩对外透露的垃圾短信治理意见。
“我们决定开展新一轮的部署,来加强垃圾短信治理工作。首先,我们约谈了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,对端口类的垃圾短信进行集中整治,同时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垃圾短信治理的长效机制,推动从根本上解决垃圾短信的问题。”
“有这样几项考虑:第一,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,进一步完善短信服务的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。第二,加强行业监管和问责,细化管理要求,督促运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他们所承担的社会责任。第三,加强与公安、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作,严厉打击伪基站发垃圾短信的行为。第四,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,全面推进垃圾短信的治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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